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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阳离子交换量的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一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中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3.5 g,浸提液体积为50.0 ml,使用10 mm光程比色皿时,本标准测定的阳离子交换量的方法检出限为0.8 cmol+/kg,测定下限为3.2 cmol+/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613 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阳离子交换量 cation exchange capacity (CEC)
在本标准所规定的条件下,土壤胶体所能吸附的各种阳离子总量,称为阳离子交换量,以cmol+/kg表示。由于三氯化六氨合钴土壤悬浮液的pH值与水悬浮液的pH值接近,本方法测定的阳离子交换量为有效态阳离子交换量。
4 方法原理
在(20士2)℃条件下,用三氯化六氨合钴溶液作为浸提液浸提土壤,土壤中的阳离子被三氯化六氨合钴交换下来进入溶液。三氯化六氨合钴在475nm处有特征吸收,吸光度与浓度成正比,根据浸提前后浸提液吸光度差值,计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5 干扰和消除
当试样中溶解的有机质较多时,有机质在475 nm处也有吸收,影响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结果。可同时在380 nm处测量试样吸光度,用来校正可溶有机质的干扰。
假设A1和A2分别为试样在475nm和380nm处测量所得的吸光度,则试样校正吸光度 (A)为:A=1.025A1-0.205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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