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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GB 17378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监测过程中,进行样品采集、贮存和运输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环境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运输,也适用于海洋废物倾倒和疏浚物倾倒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73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2763.8 海洋调查规范 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GB 17378.4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3 通则
3.1 采样代表性
欲使采集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应周密设计监测海域的采样断面、采样站位、采样时间、采样频率和样品数量,使分析样品的数据能够客观地表征海洋环境的真实情况,确保所采样品不仅代表原环境,而且应在采样及其处理过程中不变化、不添加、不损失。
3.2 采样目标
采样目标就是采集运输方便、实验室易处理、能表征整体环境的样品。采取可行的措施,使样品中相关组分的比例和浓度与其在海洋环境中的相同,在实验室分析之前组分不改变,保持采样时的相同状态。
3.3 采样计划
采样计划是整个监测计划的重要部分。一般包括:
―何地如何进行采样;
―采样设备及其校验;
-样品容器,包括清洗、加固定剂;
―样品的舍取;
―样品预处理程序;
―分样程序;
―样品记录;
―样品贮存与运输;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3.4 采样程序
在设计采样程序时,首先确定采样目的和原则,采样目的是决定采样地点、采样频率、采样时间、样品处理及分析技术要求的主要依据,采样程序主要包括:
更多信息《GB 17378.3-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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