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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凡已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均需自觉开展自行监测,即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规定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编写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最新的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对所排放的废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厂界噪声等污染物开展监测。【环境检测】
生态环境部文件早有明确要求:发证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须完成与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其中,发证日期以企业国排证证正文为准、数据管理系统即指“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简称“全国平台”。网址:http ://123.127.175.61:63 75/eap/Loginout.action )。【环境检测】
编制方案过程中,企业可以自主操作编制,或者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代为操作编制方案。其中,为实现企业数据顺利联网,排污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平台,,并在线上编制生成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完成编制后保存提交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在提交方案后,企业应当主动联系所属镇街分局并提醒分局同事及时审核方案。【环境检测】
自行监测过程中,企业可委托有环境监测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如广西恒沁检测)代为自行监测;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主开展(自买设备开展的需严格执行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要求)。【环境检测】
数据联网过程中,企业可以自主操作编制,或者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代为信息公开。其中,为实现企业数据顺利联网,排污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平台”并在线上填报监测结果。【环境检测】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自行监测指标及频次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自行监测指标及频次以企业自主操作编制、生态环境局审核自行监测方案中频次和指标开展相关检测并在线上填报检测结果。常见的监测指标和频次(以下仅供参考,以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自行监测审批的自行监测方案为准)如下:
1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进水总管 |
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 |
自动监测 |
总磷、总氮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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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混合前 |
根据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或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废水总排放口确定,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按照HJ 819 中废水总排放口要求确定。【环境检测】 |
2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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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排放 |
间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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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总排放口 |
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
自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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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色度 |
日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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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 |
月 |
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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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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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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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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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排放口 |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
月 |
3、 废气排放监测
(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一般固体废物焚烧炉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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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 |
自动监测 |
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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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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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英类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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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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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 |
自动监测 |
烟气黑度、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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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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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英类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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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臭装置排气筒 |
臭气浓度、硫化氢、氨 |
半年 |
(2)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半年 |
厂区甲烷体积浓度最高处 |
甲烷 |
年 |
4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昼夜监测,周边有敏感点的,应提高监测频次。【环境检测】
噪声源及主要设备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进水泵、曝气机、污泥回流泵、污泥脱水机、空压机、各类风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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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效连续A声级 |
季度 |
5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目标环境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地表水 |
常规指标: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 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 特征指标:重金属类、难降解的有机化合物、余氯等 |
每年丰、枯、平水期至少各监测 一次 |
海水 |
常规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 氧、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石油类等 特征指标:重金属类、余氯等 |
每年大潮期、小潮期至少各监测 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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