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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关于排水许可证应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第五十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应同时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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