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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5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强制性披露主体发生以下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社会披露:
①生态环境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变更;
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或者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有重大影响或引发市场风险的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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